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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费医疗2019年度门诊医药费最后报销时限 和2020年公费医疗报销时间的通知

 2019-12-15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关于公费医疗2019年度门诊医药费最后报销时限 和2020年公费医疗报销时间的通知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及全体校师生:

        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的要求及我校财务相关规定,2019年度门诊医药费须在2020年1月报销日报销完毕,过期单据作废。请各学院、职能部门将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每位教职工和学生,也请大家相互转告,以免耽误报销。

        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在职教工、学生和离退休人员的报销时间通知如下,请需要报销的师生员工安排好时间报销。

        重要提示:

        1、本市住院单据出院后一个月内必须交到校医院,外省市住院单据出院后三个月内必须交到校医院,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假期期间住院单据正常接收。

        2、住院报销单据可平时工作日送至校医院,无需在门诊报销周排队递交。

        3、离退休人员报销时间两天半,在职教工及学生两天。各类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间,详见附件)

        4、离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学生当月产生的门诊医药费原则上当月或次月报销。请各位师生及时报销,以免在年末出现报销拥挤情况。

        5、按相关规定,所有人员每月只限报销一次,公费医疗报销软件自动生成。

        6、以上信息如有变动,将及时网上通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职工、学生本人。

        7、2019年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的报销日,过期作废。

 

附:

2020年离退休人员报销药费时间表

 

后勤与基建处

校医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