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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我校离退休人员“学习之星”“健康之星”“乐为之星”的通知

 2014-05-06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为表彰和宣传我校离退休人员积极健康的晚年退休生活,树立老同志学习的榜样,传递正能量,根据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离退休老同志“学习工程、健康工程、乐为工程”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从2014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离退休人员“学习之星”“健康之星”“乐为之星”评选和表彰活动。作为学校组织重阳节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活动详见附件1)。欢迎老同志个人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和推荐。

1.表彰时间:10月24日(周五)上午8:30

2.评选标准:

(1)基本条件

l  参评人员为我校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教职员工;

l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l  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方面成效突出,事迹感人,影响广泛。

(2)“学习之星”推荐评选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一)

l  坚持学习和研究,对国家、社会或学校有突出成果或贡献;

l  学以致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坚持帮助老同志或大学生增长知识,开拓视野,做出积极贡献者;

l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收效显著,得到广泛认可者;

l  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科研、专著及其他有关荣誉奖项或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为办理离退休手续之后的2012-2014年)。

(3) “健康之星”推荐评选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l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积极乐观,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文体活动,在活动中起骨干或带头作用;

l  心理健康,心态积极健康乐观,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发展,关心帮助他人,家庭邻里和睦,口碑好;

l  热心宣传积极养老观念和健康生活理念,有突出贡献者。

(4)“乐为之星”推荐评选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一)

l  心系学校、乐于奉献。品德修养高,在关爱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等方面倾心投入,取得突出成绩或明显成效;

l  热心公益,服务社会。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及其他服务,在服务社会方面有突出事迹;

l  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有关荣誉奖项或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为办理退休手续之后的2012-2014年)。

3.评选程序:

(1)候选人的产生由离退休党支部、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部门、校关工委以及兴趣班任课教师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

(2)“三星”推荐需填写《三星推荐表》(见附表3(1)—(4))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提供个人2寸近照一张。

(3)《三星推荐表》于2014年6月10日前和事迹材料纸质材料报老干部处(求索楼125房间) ,联系人:崔宁宁,64495103,电子版发至uibeltx@163.com

(4)离退休分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惠园夕阳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备案。

 

附件1  《第二届“夕阳美”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附表3   第二届届“夕阳美”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附表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分党委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