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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老年钓鱼协会管理办法

 2012-05-09   选择字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老年钓鱼协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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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会定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老年钓鱼协会(以下简称为本会)。

二、本会是在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领导下, 由离退休人员中爱好垂钓活动者自愿组成的内部活动组织。

三、本会宗旨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前提下,根据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管理要求,团结广大离退休人员钓鱼爱好者,开展垂钓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交流垂钓经验,使之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并且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

四、会员资格

1.凡我校离退休人员中钓鱼爱好者,承认本会办法,年龄在75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申请参加本会,经家属签字认可,本会会长批准成为会员。年龄75岁以上入会者同时需有会员推荐入会。

2.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骨质疏松等易发病及未查明病情原因的人员,为避免发生意外,影响身体健康,本会不接受入会。

3.在会会员资格每两年审核备案一次。对于不符合会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备案手续。

    五、会员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先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六、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办法,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利益

2.交纳会费;

3.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相互关心帮助,交流钓技,文明钓鱼;

    4.遵守国家、学校和钓鱼场所的各项规定;

    5.参与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

    6..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七、组织机构

    1.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会长副会长负责活动计划制定,管理本会会费,分工负责协会工作,组织活动开展,发展组织,批准会员,召开会员大会。

    2.会长副会长由本会会员大会推选产生,任期2年,可以连选连任,也可以根据需要提前或推迟换届,但最多不得超过6年。

    3.本会的工作实行会长负责制。

八、活动开展

1.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组织协会活动开展;垂钓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经验交流或座谈会每年不少于一次。

2.本会活动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和个人或社会资助款。离退休处为协会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

    九、活动要求

1.凡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协会活动者,需提前向协会负责人请假。

2.遵纪守法,文明活动,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3.参加每次活动者,我们视为本人身体健康、自愿参加、家属同意。

   4.会员有严重违反本会管理办法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十、本办法经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审核,本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