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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摄影协会章程

 2011-11-24   选择字号:  

  

第一条  本协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离退休老同志“摄影爱好者”的群众组织。本协会接受校离退休工作处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和任务:

1、为了丰富老同志的退休生活,提高摄影爱好者的摄影水平;

2、组织各类摄影学习活动,开办摄影园地、举办摄影讲座、普及摄影知识;

3、为摄影爱好者摄影实践创造条件,组织采风、观看摄影展、进行技术交流等。

第三条  会员

本协会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凡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成为会员:   

l、属于对外经贸大学的离退休人员;

2、自愿报名,愿意服从协会的领导;愿意负担活动可能产生的费用(不缴会费)

3、自备摄影器材,初步掌握摄影技能;

4、身体健康并能够参加摄影活动。

    入会申请者应向老干部处老年大学管理办公室报名备案,并提供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会员享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进行批评和建议权。会员因各种原因数次(或一年)不参加活动即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条  组织机构

    本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由全体会员推荐选举(35人)。根据需要可聘请名誉会长或顾问。

会长(副会长)职责:

1、制订并申报协会的活动计划;

2、实施计划,落实各项活动的筹划、组织、经费筹集;

3、协会日常活动的管理、服务;

4、根据离退休处要求向领导并向全体会员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本协会的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原则上各项事宜均采取商议、议论,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决定,重大事项采取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式。

    本章程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