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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公费医疗报销中有关中医等问题的说明与温馨提示

 2015-12-15   选择字号:  

  

    本通知摘自校内信息平台,是否与老同志们有关,敬请看病前与校医院院长、报销大夫充分沟通,药费报销的决定权在公费医疗部门,与离退休处无关。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  通知分类:服务综合  |  2015-12-15 11:46:31  |  收藏

关于公费医疗报销中有关中医等问题的说明与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同学:

针对公费医疗报销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规定(201312月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对中医等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和提示如下:

一、关于中医就诊报销:

目前,校医院暂无中医大夫,中医科暂时停诊,经1113学校公费医疗管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讨决定,拟调入一名事业编制中医科大夫,以保证长期稳定满足教职工和学生就诊中医需要;会议同时同意参照部分兄弟院校做法,试行引进《中医药进社区关爱健康工程》项目,根据项目效果决定是否续签。该项目由项目方负责派医务人员,中医就诊、开方、抓药、煎药一条龙服务,并按照北京市招标价格提供中药饮片,校医院负责监督管理,但中医药费会有所增加。上述两项工作目前均在走校内程序中。

会议决定在中医科未开诊之前,仅对患癌症、免疫系统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疾病者,可持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盖章有效),本人选择一家具有医保资质的医院报公费医疗办公室批准后就诊中医(只限门诊)。待中医科开诊后,中医转诊继续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规定(201312月修订)》中的中医转诊政策执行。

二、关于急诊就医的规定:

对因为病情紧急危重,不能及时开具转诊证明、需急诊就医的,报销医疗费用时需要提供急诊诊断证明(盖急诊章)、急诊病历,对符合急诊疾病的急诊检查诊疗、急诊用药费用给予报销。

三、关于外伤报销时需提供受伤原因证明的规定:

公费医疗规定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交通事故等原因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从2015年起北京市医保中心要求支付外伤医疗费用时必须保证非打架斗殴、交通事故所致。因此公费医疗报销外伤费用的老师和同学,需自行写明外伤原因说明,由学院领导或辅导员签字,盖学院公章,附在报销单据后。

    四、关于在公费医疗报销中一些拒报费用的说明:

     我校在公费医疗费用报销时按照收费票据清单上的医保类型进行审核:标注无自付费用全额按规定比例报销,标注部分自付(或有自付)费用在规定报销比例上额外负担一部分,标注全自负费用不予报销,但是一部分无自付或部分自付项目是有适用范围的,符合条件的方可报销。我校教职工在校外社会医院就诊时,登记是公费医疗或自费,医疗费用全款结算,接诊医生一般会按照自费患者处理,不会和患者详细介绍报销范围,导致回学校报销时可能拒报。举例说明:

1、限制使用部位:在换药过程使用的液体、凝胶状、膏状、粉末状等敷料的报销范围:烧伤患者、‚颜面部、ƒ会阴部、④肛周,符合其一者。其他部位使用不报销,报销时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

2、限制使用时间:诊疗项目“消喘膏穴位外敷”仅指中医药治未病冬病夏治(即三伏贴),每伏贴敷限报13次,三伏贴以外时间不予报销。

3、限制使用方法:穴位贴敷按以下操作方法予以报销:选择适宜的药物,并对药物进行中药饮片调配临方复杂炮制,选择贴敷方法,将制备好的药物贴敷于穴位,贴敷一定的时间。

4、限制使用人群:转化糖注射液只用于葡萄糖注射液不能使用者。‚人血白蛋白注射液适用于血白蛋白≤25g/Lƒ胸腺五肽注射液,乙肝和肿瘤患者自付10%,其他患者使用自付50%

5、限制开方医师:消风止痒颗粒仅限于中医师处方。

各位老师、同学,请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规定(201312月修订)》进行公费医疗报销,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64492443

祝大家身体健康!

 

附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规定(201312月修订)》

 

校医院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