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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教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

 2011-08-18   选择字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件

 

外经贸学人字[2010]097

徐子健   签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关于教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职工队伍,规范退休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非专职教师系列人员,凡达到下列年龄者,均须办理退休手续:

1、党政管理人员、非专职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工勤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二、专职教师系列人员,退休年龄按下列标准执行: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含专职科研人员,下同),一般于60周岁退休。但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及健康状况,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学院或其他处级教学科研机构同意,并经人事处批准,可以延长一年退休,即可以到61周岁退休;

2、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退休年龄,视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及健康状况,经本人申请,由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或其他处级教学科研机构同意,并经人事处批准,可延长至65周岁。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可延长至70周岁。在延长期内,因考核不合格失去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则应于当年办理退休手续;

3、对学校学科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学科带头人,达到上述延长后的年龄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及健康状况,经本人申请,由其所在学院或其他处级教学科研机构向学校提出再次推迟退休的报告,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可以适当进一步推迟退休,但一般不得超过70周岁;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教师,一般于55周岁退休。但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及健康状况,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学院或其他处级教学科研机构同意,并经人事处批准,可以延长退休,但最高不超过60周岁。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教师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

5、研究生指导教师退休前停招研究生的具体时间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省市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等的退休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退休的具体时间:教师办理退休的时间为其生日所在学期结束时;其他人员办理退休的时间为其生日所在月份的次月。

五、各单位应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的退休工作,并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主管领导要与本人谈话并做好思想工作”的要求,关心照顾好即将退休的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交接。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学校人事处;本规定于颁发之日起实行,《关于规范教职工退休年龄的通知》(外经贸学人字【2001】第3号)同时废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0 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