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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2013-03-25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为切实保证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开展党委机要文件借阅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办公室机要文件借阅管理办法》,参照《北京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实用手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文件范围

组织离退休干部按规定阅读文件是中央规定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一项重要内容,按规定阅读文件是指离退休干部按职务、级别阅读相应级别的文件,发至县团级文件可供处级以上干部阅读,发至地师级文件可供局级以上干部阅读。

机要文件主要是由党委办公室接收,中共中央、中共北京市委制发的,通过机要交换渠道投递、传送的正式文件。机要文件借阅对象主要包括离退休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

二、借阅时间及地点

1.每月10、11日(如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涉密机要文件原则上在党委办公室机要室内(行政楼225室)阅读。

3.非涉密机要文件在外经贸老年活动中心(惠新里甲16号楼北侧院内)老干部阅文室阅读。

三、相关要求

1.借阅人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也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文件内容。对借阅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印、翻印文件或随意摘录文件内容。不准在文件、资料上涂改、圈划;不准折叠、拆散文件资料。

2.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指定工作人员兼任机要员,协助做好阅读文件组织服务工作,定期到党委办公室办理非涉密机要文件借阅手续,做好阅读文件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文件,并按要求及时归还文件。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13年 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