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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关于评选我校离退休人员“学习之星”“健康之星”“乐为之星”的通知

来源:  2021-09-07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为表彰和宣传我校离退休人员积极健康的晚年退休生活,树立老同志学习的榜样,传递正能量,根据市教工委关于深入推进离退休老同志“学习工程、健康工程、乐为工程”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2021年,我校拟开展离退休人员“学习之星”“健康之星”“乐为之星”(简称“三星”)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就今年三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标准:

(1)基本条件

l参评人员为我校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教职员工;

l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心态阳光;

l在老有所学、所乐、所为方面成效突出,事迹感人,影响广泛。

(2)“学习之星”推荐评选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一)

l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科研、专著及其他有关荣誉奖项或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为办理离退休手续之后的2019-2021年)。

l坚持学习和研究,对国家、社会或学校有突出成果或贡献;

l学以致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坚持帮助老同志或大学生增长知识,开拓视野,做出积极贡献者;

l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收效显著,得到广泛认可者;

(3)“健康之星”推荐评选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l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积极乐观,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活动中起骨干或带头作用;

l心理健康,心态积极健康乐观,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发展,关心帮助他人,家庭邻里和睦,口碑好;

l热心宣传积极养老观念和健康生活理念,有突出贡献者。

(4)“乐为之星”推荐评选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一)

l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有关荣誉奖项或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为办理退休手续之后的2019-2021年)。

l心系学校、乐于奉献。通过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在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关心教育学生成长等方面倾心投入,成效明显;

l热心公益,服务社会。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社区建设等服务社会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各类媒体上传播正能量;

2.评选程序:

(1)候选人的产生由离退休分党委、党支部,离退休处,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部门、校关工委以及老年大学课程班、老年协会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

(2)“三星”推荐需填写《三星推荐表》(见附件)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份,提供个人2寸近照一张。

(3)《三星推荐表》于2021年9月22日前和事迹材料纸质材料报老干部处,联系人:崔宁宁,64495103;路璐,64493633,电子版发至uibeltx@163.com

(4)离退休处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惠园夕阳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表彰名单。

附件

“三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