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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4-05-13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各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离退休党员加深对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理解认识,发挥离退休老党员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积极作用,根据《分党委主题党日活动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 “学习十八大、践行中国梦、与党同心、与祖国同行”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5月1日之前,党支部将“学习十八大、践行中国梦、与党同心、与祖国同行”主题党日活动立项申报书报离退休分党委审批。

2. 5月10日至10月30日,方案实施阶段。

3. 11月中旬,总结验收和“最佳党日”活动评审。

二、活动要求

1.各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和本支部特点,积极申报开展有利于党员参加,在活动中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和受到教育,以及有利于和谐社会、和谐家园、和谐校园建设的主题党日活动。

2.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做好活动的设计和宣传,动员本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保证活动的效果。

3.党支部之间可共同设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扩大活动范围,提高活动质量,增强党支部的影响力、凝聚力。

4.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的具体时间,要求提前报分党委。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分党委

                         2014年  5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