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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医院通知:关于校医院中医科开诊的通知

 2018-12-18   选择字号:  

  

 

各位师生:

经多方努力,校医院中医科于20181212日重新开诊。开诊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三下午业务学习除外)。请需要就诊的师生注意以下事项:

1.     按照北京市医保中心及我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校医院严格执行实名制就诊,请避免使用他人就诊卡及身份信息就诊,谢谢配合。

2.     按照我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中医科不转诊,抄中药方限于合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医科。

3.     按照公费医疗管理规定,保障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依据患者病情处方用药,不得点名用药。

4.     校医院严格执行北京市医保中心关于“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和“使用公费医疗专用处方”的规定。公费医疗拒报项目,如痤疮、面部色素沉着、白发等疾病按自费处理。

5.     校医院严格执行北京市卫健委规定:门诊处方中药汤剂最多为7付。

6.     单张处方费用教职工小于800元,学生小于300元。

7.     因校医院储存条件有限,门诊处方中草药及代煎汤剂须在缴费后3个工作日内取走,否则发生质量问题自负。

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学习愉快。

 

后勤与基建处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