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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医院自2017年4月8日起执行医改新政策

 2017-04-07   选择字号: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  通知分类:服务综合  |  2017-04-06 16:23:39  |  收藏

我校校医院自201748日起执行医改新政策

20173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发﹝201711号)。根据《方案》要求和相关部署,201748日零时起,所有在京公立医疗机构都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按照北京市卫计委及医管局的统一要求及部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医院将于201748日零时起正式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方案。

一、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校医院将执行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事服务费标准6

特别提示:校医院将取消原挂号费0.5元,收取医事服务费1元。鉴于我校师生就医的具体情况,校医院为方便师生就医,简化报销程序,提供人性化服务,惠利于师生,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均只收取医事服务费中的自付金额1元。

二、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纳入阳光采购的药品在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平台进行采购,遴选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药品并保障持续稳定供应。

三、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医药分开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有升有降、逐步到位总体思路,规范医疗服务项目435项。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提高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技术难度高、职业风险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校医院积极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我校师生看病就医获得感。

四、完善医疗团队,保障健康服务

校医院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技术条件,加强健康医疗团队的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诊疗水平,为我校师生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校医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方案,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师生需求为导向,做健康使者,为我校的师生健康保驾护航。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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