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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7-04-01   选择字号:  

   

 

 

各学院、处(部)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我校校历安排,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1日(星期六)上班。节假日调停课事宜,以教务部门通知为准。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保持电话畅通,遇到问题要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