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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四期 • 工作简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1-08-26   选择字号:  

  

编者按:为体现学校对离退休人员的关怀,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校领导的指示,并参照兄弟学校的做法,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拟定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离退休人员大病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比例表 》。为做好这项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自开学以来,召开了部分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处内人员3次开会讨论,我们希望离退休人员继续关心这项工作,提出建议,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减轻离退休人员因大病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帮扶离退休人员因大病住院等原因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校领导的指示,参照兄弟学校的做法,结合我校离退休人员实际,设立我校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为规范资金的使用,特制定本办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

一、     补助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扶危济困,注重实效。

二、     大病困难补助金数额及管理

() 学校每年拨付十五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大病困难补助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年度结余转下一年使用。

() 成立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发放评审小组。组长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分党委书记担任,成员是全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三、     享受大病困难补助金的范围和条件

(一) 大病认定范围

1、         急性心梗

2、         冠状动脉搭桥(包括心脏安装起搏器)

3、         恶性肿瘤

4、         尿毒症

5、         重要器官移植

6、         白血病

7、         颅脑原发性肿瘤手术

8、         严重烧烫伤

9、         中风瘫痪

10、     其他经评审小组认定的大病

(二)大病补助条件

1、离退休人员因大病到校医院备案的定点医院或校医院批准同意的专科医院住院,住院期间不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自费药品费用一年内累计超过本人年生活费总收入(以工资条实发数为准,下同)40%以上部分,在出院报销结账后,家庭生活困难的可向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提出补助申请。

2、退休人员因大病到校医院备案的定点医院或校医院批准同意的专科医院住院,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的用药和治疗费用个人负担额一年内累计超过本人年生活费总收入50%以上部分,在出院报销结账后,家庭生活困难的可向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提出补助申请。

3、离退休人员因患癌症住院治疗出院后,在主治医生的建议下继续在门诊治疗使用专门用于癌症治疗的自费药,一年内累计超过本人年生活费总收入40%以上部分,家庭生活困难的可向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提出补助申请。

(三)离退休人员配偶无工作且因大病住院,住院期间社保基金负担之外的医药费,一年内累计超过本人年生活费总收入50%以上部分,在出院报销结账后,家庭生活困难的可向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提出补助申请。

(四)其他经认定因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提出补助申请

(五)首次查出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  重大疾病和因患上述所列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给予住院慰问,标准和方式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务会议另定。

四、不享受困难补助金的范围和情况

(一)未在校医院备案的定点医院或校医院批准同意的专科医院住院发生的医药费(包括自费医药费)。

(二)在校医院备案的定点医院或校医院批准同意的专科医院住院期间未经医院同意自行购买的各类药品费用。

(三)因患癌症住院治疗出院后,在主治医生的建议下继续在门诊治疗使用专门治疗癌症自费药,一年内累计未超过本人年生活费总收入40%以上部分或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

(四)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已按比列报销后需个人承担部分不超过本人年生活费总收入50%以内的部分。

(五)不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的餐费、空调费、床位超标费、滋补药品费等其他费用。

(六)不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的伤害和疾病发生的医药费用。

(七)未到学校财务处报销结算住院费用的人员。

五、票据时间计算

此办法涉及的票据时间是指每年111日到下年1030日一年之间的费用单据;每年1030日之后的费用单据,计为下一年度。

六、补助标准

(一)住院期间使用自费药品一年内累计超过本人年生活费40%以上部分,按比例分段给予补助(可见附件1)。

(二)住院期间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的用药和治疗费用,个人按比例负担额超过本人年生活费收入50%以上部分,按60%给予补助。

(三)离退休人员因患癌症住院治疗出院后,在主治医生的建议下继续在门诊治疗使用专门治疗癌症自费药,一年内累计超过本人年生活费总收入40%以上部分,按比例分段给予补助(可见附件1

(四)离退休人员配偶无工作且因大病住院,住院期间社保基金负担之外的医药费,一年内累计超过本人年生活费收入50%以上部分,按比例分段给予补助(见附件1)。

(五)其他因大病造成的特殊困难情况,视情况而定,具体补助金额参照附件1的比例计算。

(六)以上五项补助之和每年每人不超过20000元。

七、发放及申领办法

(一)困难补助金原则上每年发放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处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申请大病困难补助金的离退休人员,须在每年1030日前提出申请并填写《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申请表》,附相关票据,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有关工作人员审核登记备案,以备上会审核确认。

(三)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评审小组根据离退休人员的个人申请材料和处工作人员的审核意见,依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确定补助金额,在年底前发放到位。

八、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是对原《离退休人员特困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修订、补充和完善,自201011日起执行,原《离退休人员特困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管理办法》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三)本《管理办法》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解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比例表

      2.案例计算方法

     

附件1

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比例表

 

 

序号

 

   

 

占生活费的比例

补助参考比例(%

备注

离休、伤残人员

退休

 

1

自费药

超过40%,低于70%

25

20

 

2

自费药

超过70%,低于100%

30

25

 

3

自费药

超过100%

35

30

 

4

公费医疗自负担部分

超过50%

60

 

5

离退休家属

超过50%,低于100%

25

25

 

6

离退休家属

超过100%

30

30

 

 

附件2                                                                                                

案例计算方法

 

案例1.某离休人员患癌症于200912月住院治疗,20102月出院,用自费药10000元;出院后继续在门诊治疗,2010620日前花费自费药费40000元,该离休人员年收入50000元,可申请领取补助费。

申请补助的基数:(10000+40000)-(50000×40%)=30000

约计补助金额:15000 × 25%+15000 × 30%=8250

 

案例2.某退休人员患心脏病于20101月住院治疗,20103月出院,放支架3个,支架费用35000元,可报销20000元,自付15000元,同时治疗期间公费医疗按比例自付15000元,该职工年收入24000元,可申请领取困难补助费。

申请补助的基数:15000(24000×40%)=5400

约计补助金额:5400×25%=1350

公费医疗报销自负担部分约计补助金额:(15000-24000 x 50%x 60%=1800

共约计补助1350+1800=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