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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分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2011-08-22   选择字号: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基层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或等额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基层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离休支部、西郊支部两名),差额为1名。由党员大会酝酿产生。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分党委

2010年12月8日